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爱心人士王好君先生出资在我校设立“王好君爱心助学金”。为切实做好助学金的管理及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金来源
“爱心助学金”由王好君先生资助,每年20万元,共10年,200万元。
二、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资助标准:“爱心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按月进行发放,评选名额30——40人,每人每月500——1500元,共发放10个月。
三、评定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自我管理意识强,上学年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大一新生除外);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敬老爱亲,自强自立,热心志愿服务,上学年操行评定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任何铺张浪费的行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5.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身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评定程序
1.学生申请(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3日)。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王好君爱心助学金”申请表》。
2.院部推荐(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5日)。院部对申请学生情况(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及日常表现等是否符合评定标准)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申请表格及《“王好君爱心助学金”申请人员汇总表》一并上报学校基金会。
3.基金会审核(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11日)。根据评定条件,学校对申请人员进行复审,并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报王好君先生确认。
4.全校公示(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6日)。根据王好君先生最终确定的获奖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征求师生意见。
5.项目执行(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31日)
五、监督与考核
1.加强监督。为加强对资助金的管理与监督,确保“爱心助学金”用在实处。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如受助学生出现违纪处分、铺张浪费、生活奢侈等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追回受助资金。
2.定期考核。受助学生每学期应向河南省黄河科技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提交一份包括思想、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内容的个人总结,河南省黄河科技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定期向资助人汇报受助学生成长状况。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