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1.制定制度。建立并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制定《黄河科技学院科研诚信工作管理办法》《黄河科技学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规则》《黄河科技学院实验数据管理办法》《黄河科技学院论文发表前诚信审查规定》《黄河科技学院科研成果数据核查办法》《黄河科技学院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细则》《黄河科技学院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
2.动态更新。及时发布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学术不端整治的最新政策,更新学术不端行为负面清单,在科技发展部网站设置学术不端整治专栏。
3.加强宣传。加强对《黄河科技学院学术道德与行为规范管理办法》(院政[2024]18号)的宣传和解释说明,并严格执行。编制《黄河科技学院科研管理制度汇编》,并在科技发展部网站发布。
二、梳理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1.案例分类。论文类:伪造实验数据、代写代发论文等。项目类:虚报经费、重复申报等。成果类:剽窃师生成果、一稿多投等。
2.案例库建设。整理校内外典型案例,编制《学术不端警示案例》,并将其纳入新教师培训必修课。
三、明确整治领域,细化工作流程
1.整治重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论文、著作、专利等成果的原创性;学术活动(评审、答辩)的公正性;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2.工作流程。自查自纠,各学部(院)提交《科研诚信自查报告》,科技发展部建立“一部(院)一台账”。重点抽查,联合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对上年度结题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30%)、对教师发表的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进行抽查(抽查比例60%)。整改落实,对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公示处理结果。长效机制,每学年发布科研诚信查处公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保障措施
1.宣传教育。加强科研人员“科研诚信”培训,组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
2.监督渠道。设立举报邮箱(kjfzb@hhstu.edu.cn)和 举报电话(037188856031),并在接到举报后24小时内进行响应。
3.考核问责。将科研诚信纳入学部(院)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五、附则
1.本规定由科技发展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黄河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