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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收听收看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宣讲会”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赵芳芳    初审:杨刚要    终审:王军胜    发布时间:2022-05-16

为全面、深入、准确把握新《职业教育法》精神,特别是为引导民办职业院校、部分民办高等院校及相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转型提质、创新发展,吸引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5月15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举行线上“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宣讲会”,我校在信息大楼一楼会议室设立分会场,校领导杨雪梅、贾正国、赵会利、罗煜、王威,以及部分校党委委员、各学院(部)分党委书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聆听宣讲。

宣讲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详细解读了新《职业教育法》修订的主要特点、主要条文及其内涵。王大泉指出,此次新《职业教育法》修订的主要特点是全面系统、尊重实践、问题导向、着力创新。新法较原法增加了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和受教育、法律责任等三个章节,增加了对职业教育主体的规定,进一步突出了职业教育的特点;补充了有关法律责任,使法律的结构更加完善。他强调,新《职业教育法》对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影响深远。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谢俐从充分认识新《职业教育法》修订的时代意义和内涵特征;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两个方面阐述了如何正确领会新《职业教育法》的核心要义,并对教育部针对新《职业教育法》所采取的措施和相关配套政策进行了讲解。谢俐指出,新《职业教育法》充分发挥了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不但关照了各方利益诉求,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还体现了职教战线广大师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意愿和关切,充分反映了职业教育的特色需要和现实需求。

国家督学、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为大家讲解了民办教育的优势,分析了新《职业教育法》为民办教育发展提供的发展空间,建议民办教育要面向新领域、新空间,主动探索持续发展的新路径。他表示,民办学校参与职业教育发展是大有可为的,要结合自身特点,充分挖掘民办学校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优势,并把这个优势作为发展职业教育的基础。

此外,2022年首期全国民办学校董事长读书班启动仪式在会上举行。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于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新《职业教育法》围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个基本定位,通过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完善职业教育内涵,系统构建了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与保障体系,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基层职业院校扎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