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激励贫困学生自力自强,奋发向上,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黄河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河南省黄河科技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对黄河科技学院家庭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方案如下。
一、资助范围
黄河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金额与资助人数
名额2000-2500人,每人600元。
三、评定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认同黄河科技学院办学理念,认同河南省黄河科技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理念,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符合《黄河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要求;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四、评定方式
学院推选
五、评定程序
1.学生申请(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28日)。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黄河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并提交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有关贫困证明材料。
2.小组评议(2021年9月11日——2021年9月30日)。以院部各班级(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相关老师、学生干部、普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3.院部审核。(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7日)。认真审核班级(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给出审核意见。学院确定受助名单,并将学生申请材料报送基金会。
4.网站公示(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4日)。基金会对学院报送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确认,将最终的受助学生名单,在基金会网站进行公示。
5.发放助学金。(2021年10月15日以后)
六、监督与管理
1、加强监督。为加强对资助金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助学金用在实处。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如受助学生出现违纪处分、铺张浪费、生活奢侈等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追回受助资金。
2、加强考察。基金会定期对资助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如果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将对资助措施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黄河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2021年9月10日